新平县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于2025年9月16日15:00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接待室召开新平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及预算:
1.1采购项目:新平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新平县总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
采购需求》
1.3本次采购不设拦标价,供应商根据目前市场情况自行报价,只采单价,不采数量,据实结算。
1.4采购方式:谈判;综合评分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内容。(2)具备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3)拥有专业的回收处理设备和技术团队,能够确保输液瓶(袋)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4)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咨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内,自行提供证明文件。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详见附件2,评分办法详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模板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新平县总医院将在“新平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为胶装成册的一正一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及报价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4、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可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逾期不子受理,
5、报名及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地址:新平县总医院北院区(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301室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877-7024562
(附件一)新平县总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需求.doc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