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组织“新平县总医院神经外科医用耗材配送商”院内遴选。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平县总医院神经外科医用耗材配送商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XPZYY2026019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付款方式:付款账期为三个月,即甲方收到乙方供应的医用耗材并验收合
格后,双方在账期到期后进行对账结算,无误后,甲方开始办理付款手续。涉及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参照带量采购相关支付规定执行。
5.本项目采购预算:50.00万元。
6.入围供应商:1家,统一配送集采、非集采耗材。
7.采购内容
(1)非集采耗材采购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一次性使用脑部牵开导引导管 | II型 LW131308、LW101008、 LW101006、LW131309等规格 | 支 | 4800.00 | |
2 | 一次性颅内血肿碎吸引流包 | EZL-1型 25mm、EZL-1型 60mm等全规格 | 支 | 1480.00 | |
3 | 一次性使用颅骨钻头 | LGZT01 φ9×12mm、LGZT01φ11×14mm等全规格 | 枚 | 1100.00 | |
4 | 一次性无菌铣刀 | XD-II φ4×52.2 | 支 | 1050.00 | 提供样品 |
(2)集采耗材配送目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5 | 可吸收再生氧化纤维素 | |
6 | 可吸收硬脑(脊)膜补片 | 提供样品 |
7 | 生物型硬脑(脊)膜补片 | 提供样品 |
8 | 颅颌面修补系统 | |
9 | 聚醚醚酮颅颌面固定板 | |
10 | 消融电极(多功能手术解剖器) | |
11 | 颅颌面内固定钛钉 | |
12 | 可吸收性骨固定系统 | |
13 | 一次性颅脑外引流装置 | |
14 | 颅骨固定系统 | |
14 | 颅骨固定器 | |
16 | 可吸收颅骨锁 | |
17 | 颅颌骨内固定夹板 | |
18 | 颅骨螺钉 | |
19 | 颅骨网板 | |
20 | 动脉瘤夹 | |
21 | 脑脊液分流器及其组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2)供应商须在“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注册,且
具有所需耗材的配送资格;若供应商还未在“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注册,请提供成交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云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平台注册并取得所需耗材的配送资格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至现场;
(2)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成PDF,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至2357554162@qq.com邮箱。
2.报名资料
(1)附件1:报名表;
(2)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公告期限: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3日17时00分
2.发布媒介:新平县人民医院官网、新平县中医医院官网,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遴选要求
1.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于2026年8月4日14:30~15:00时将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后在新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4楼406室(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遴选资料
(1)纸质标书:胶装成册,一正一副;
(2)U盘1个(密封在标书中),内含:①PDF格式电子标书(签字盖章的正本原件的扫描件);②Excel电子版报价明细,严格按响应文件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4日15:30时(北京时间)。
4.首次公示:满足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方可进行遴选,在采购过程中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继续进行遴选;二次公示的项目满足两家供应商参与即可开始谈遴选。
六、注意事项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新平县总医院将在“新平县人民医院官网、新平县中医医院官网”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废标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评审标准等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总医院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庆丰路97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7-7024562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本遴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2.潜在供应商认为遴选文件或遴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提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监督
本次采购由督查审计部及院纪委全程监督,
电话:0877-7024079
2026年7月29日